服务商合作协议

 

甲方:

住址:                                           

授权电话:

 

乙方:杭州洋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双龙路239号西投创智中心5号楼5501

授权电话:400-757-8666

 

本协议是甲方使用海拍客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甲方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甲方与乙方已达成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若甲方对上述本协议内容有任何异议或不解,请勿点击确认且勿使用海拍客平台。

第一条 术语定义

1 .海拍客:指杭州洋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站地址为www.hipac.cn(含网站移动客户端及其他登录客户端)并向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的中立平台。下文“海拍客”指代海拍客平台及乙方。

2.海外品牌(授权)商家:指跨境(含保税、直邮)商品的卖家,并在海拍客平台注册和/或与海拍客建立合作的商家用户,以下简称商家用户。

3.保税商品:国外商品直接从境外通过空运或海运备货到中国保税区指定跨境仓内,消费者通过网络下订单,商家用户办理海关通关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的商品。

4.直邮商品:商品从海外通过国际快递直接送达消费者手中。

5.买家用户:指在海拍客平台注册或在海拍客授权/指定客户端注册,并通过平台线上购买保税商品的消费者。

6. 服务方用户(指甲方):指在海拍客平台注册,在线上拥有网购客户端和/或在线下拥有实体店铺,并愿意在实体店铺内设立保税体验专区(馆)(如有),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跨境保税商品体验及相关服务的平台服务方用户。

7.跨境保税体验专区(馆):指在服务方用户经营实体店内设立展示海外品牌商家商品的区域。

8.本协议及有关规则:指本协议(包括其附件)及海拍客在www.hipac.cn(含网站移动客户端及其他登录客户端)上已发布或将发布的任何有关使用海拍客网站的协议/规则将构成双方之间完整的协议。有关规则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合作双方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个体工商经营户,且已获得合法经营的许可/备案/登记手续。

2.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第三条合作内容

甲方注册成为海拍客平台服务方用户后提供线上/线下保税跨境展示服务,乙方提供线上网络保税跨境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共同为广大消费者向海外品牌商家购买保税商品提供跨境O2O服务。

第四条 合作模式

(一)跨境海淘O2O模式

1.甲方提供线下跨境保税展示平台,在其实体店铺(店铺信息详见附件一)内设置“跨境保税体验专区”(以下简称保税体验区)作为保税商品的线下体验展示馆。

2. 海拍客提供线上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致力于引入优质海外品牌商家,搭建海外品牌商家用户与线下广大消费者的交易通道。

3. 甲方通过保税体验专区向消费者展示海外保税商品,并取得代买家用户下单、付款之授权后,帮助其通过海拍客平台向海外品牌商家用户网上下单购买保税商品。

(二)线上店铺服务模式

甲方在线上客户端开设线上店铺,为消费者提供跨境商品线上展示及代购相关服务。

第五条 服务内容

(一)甲方为买家用户提供如下跨境海淘服务:

1.提供保税商品线下信息展示、信息咨询服务;

2.代买家用户向商家用户沟通,促成订立订单/销售合同服务;

3.向买家用户提供网上账户注册服务、账户管理、订单管理、订单推送服务;

4.提供网上代下单服务;

5.提供代收代付货款服务;

6.提供代收货服务、代办退换货服务;

7.其他服务;

()海拍客向平台用户提供如下服务:

1.向甲方提供体验区装饰装潢咨询与建议;

2.向甲方提供体验区宣传资料、标牌等物料;

3.向甲方提供体验区样品/非卖品培训、陈列咨询与建议;

4.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税体验专区内使用“海拍客”商标;

5.向平台用户提供交易平台商品信息搜寻服务;

6.向平台用户提供在线商品信息发布并管理服务;

7.向平台用户提供在线订单管理服务;

8.提供代收海拍客其他用户订单货款服务;

(三)服务规范

1.甲乙双方应当保证知晓跨境商品为个人消费自用商品,各方不利用海拍客网络平台/线下渠道为自身或他人提供便利用于商事、贸易等用途。

2.消费者至体验门店体验保税样品,对于满意的跨境商品,消费者在海拍客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向海外商家用户下订单拍下,门店用户为服务方,不得现场售卖跨境商品。

3.服务方用户应协助消费者用户提交真实身份证信息进行清关,跨境商品只允许在个人合理自用范围之使用。

 

第六条服务费及结算方式

1.  交易服务费:由甲方与享受甲方服务的买家用户直接结算。

(1)甲方有权对通过甲方服务成交的每一笔交易,收取交易服务费。

2除另有特别说明外,跨境保税体验专区(馆)/甲方线上客户端展示的商品标示价格可以包含交易价、税费、交易服务费,如商品标识价格包含交易服务费,服务方用户应以合理方式告知或明示买家用户。

2.技术服务费: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标准为 0/年,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3.买家用户申请退货并退还商品,海拍客平台核实该申请属实的,甲方亦应向买家用户退回因该退货交易而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第七条保密条款

1.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协议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字号、LOGO、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获得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亦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双方在合作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须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协议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3.甲方在合作期间获知的海拍客其他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买家、服务方、第三方渠道商的订单数据、支付数据、物流数据及其他数据信息均应保密,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和/或公开和/或售卖和/或使用;

4.以上保密条款并不因本协议的解除和终止而失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均为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行为,应就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补偿金、律师费、差旅费。

2.本协议期满或解除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使用对方的商标、字号、品牌标识及其他知识产权。

第九条  法律地位及争议解决

1.海拍客仅作为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帮助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商品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交易相关服务地点。除非另有说明,海拍客签署本协议并不意味着其成为甲方与买家用户、商家用户与买家用户进行服务和交易的参与者。

2.甲方签署本协议并不意味着甲方享有上述合作内容、合作模式、服务内容的所有平台功能和服务,甲方使用上述乙方平台功能/服务视甲方等级、资信情况而定,乙方有权不时向甲方开通更多平台功能/服务或关闭已享受的平台功能/服务。

3.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4.对于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甲方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海拍客服务时除遵守《海拍客平台服务协议》,还适用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及海拍客不时调整、发布的协议/规则。海拍客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海拍客将在平台网站(含平台网站移动客户端及其他登录客户端)上刊载公告或公示,不再另行单独通知用户。如平台注册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平台网公布后7个工作日,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生效后,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平台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网站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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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签署页—————————————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就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应甲方要求,乙方已就本合同中各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作了相应特别说明,并提醒甲方注意。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